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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和教学等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2-10 |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 阅读次数:

法学院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和教学等工作安排

一、关于师生返校:

根据学校通知,学校 2 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另行通知。

1全体学生在学校正式通知的返校时间之前不得返校。

2离开镇江的教职工,开学前要确保已经居家(镇江)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目前尚未返镇的教职工要据此安排好返镇行程。返程前,必须按规定做好申报。在镇教师,尽量不要离开本市,如要外出,必须向学院和社区报备,并做好防护。

二、关于教学工作

1在新学期有授课任务的教师,要做好各方面准备以确保 2 24 日开始线上授课,并为学生提供辅导、答疑等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在新学期有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指导等任务的教师,根据学校及学院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相关工作,不得因此影响学生按期毕业。

2 2 10 日(周一)起,全教职工应该通过灵活方式进行工作,正常推进各项业务开展,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

3要积极创新并丰富教育教学模式,优化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并根据教学反馈情况不断改进,对照三全育人的要求,完成新学期的教育教学任务,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降低。要充分利用当前时间做好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确保学生 2 24 日开始线上上课;要关注每位学生能否实现线上学习,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

三、关于防控工作

1、全体师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街道社区)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坚持每天两次检测体温,及时向学院和居住地街道社区全面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庭成员相关情况,并无条件坚决服从相关管控措施。

2、进出校园要带一卡通,接受检查和登记。

3、教师办公室的消毒由教师负责,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由办公室和值班人员负责。









法学院应对疫情工作组

                       20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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