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大 学 法 学 院 文 件
法字〔2020〕2号
关于印发《江苏大学法学院2020年法律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的通知
全院各部门:
《江苏大学法学院2020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大学法学院
2020年5月 14日
江苏大学法学院办公室 2020年5月 14 日印发
江苏大学法学院2020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保障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江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规定,结合疫情期间网络复试的特殊要求以及我院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类别及计划
依据《江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综合学科发展情况,本院招生计划为:
1. 030100 法学硕士11人(含1人江苏大学知识产权中心联合培养);
2. 035102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23人,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5人;
3. 035101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30人;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24人。
4. 如招生计划有变动,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本院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分配指标变化,对招生规模内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1. 考生初试分数需达到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办法进行,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2;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5。
专业 |
英语 |
单科 |
总分 |
法学硕士 |
46 |
69 |
325 |
法律硕士 |
46 |
69 |
325 |
2. 复试批次
第一志愿考生先复试,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组织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第一志愿复试后拟录取人数不足计划数的,再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组以及资格审查与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其工作职责和要求根据《江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予以确定。
2.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要求,以及《江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中国移动“云考场”面试系统。初试成绩权重调整为70%,复试成绩权重调整为30%,其中复试科目笔试调整为复试科目现场口试,纳入综合面试中一并测试。具体要求详见《江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http://yz.ujs.edu.cn/info/1010/2152.htm.
3. 复试程序。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学业背景评估、复试科目口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4.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学业背景评估占10%,复试科目口试占20%,综合能力面试占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均实行百分制。
5.学业背景评估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在国家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参加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创新活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高级别奖项以及个人特长等其他突出成绩。学业背景评估可于面试前或面试后根据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打分。
6.复试科目口试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测试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拓展基础知识的能力。考生在对应学科的复试专业课口试题库中抽取5题,回答2题;考生当场回答专业复试科目的试题。
7.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科目为报考类别中的初试科目;采用题库试题方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生在对应综合面试题库中抽取5题,回答3题;考生当场回答综合面试试题。
8.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组的每位教师所给出的成绩加权平均计算后的成绩为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本项考试由学院复试小组负责组织。
9.考生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四、网络复试要求
1. 网络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按照《江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要求准备资料扫描件或照片,按规定时间上传“云考场”法学院系统,https://ykc.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UJS4。学院派专人下载后交资格审查组审核。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者,准予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2.网络模拟测试
所有考生须根据学院电话通知,于复试前参加网络模拟测试,根据《江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准备电脑硬件、网络设施等,确保网络环境符合复试要求。
3. 网络复试要求
所有考生根据学院通知复试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云考场”系统,根据考生编号顺序依次参加复试。
4. 突发预案
如考生遇到网络中断、停电、电脑故障等突发事件,请考生立即打开手机并开启QQ、微信视频或电话免提,由主考官拨打电话,进行不间断回答问题。如遇极为特殊情况确实无法继续进行复试的,则上报研究生院处理。
五、调剂的基本条件
调剂工作按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江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
其中,第一志愿法本法学硕士可以调入法律硕士(法学)。但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本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http://yz.ujs.edu.cn/)与本院(http://law.ujs.edu.cn/)网上公布。
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511-88780086,传真为:0511-88797786。
2.法学院复试咨询电话:0511-88791788(秦老师)。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七、其他
1.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其中,有子女报考的中层干部必须主动向学校报告,相关信息在复试录取环节中予以公示。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2.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江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予以确定。
3.本细则由江苏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