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喆教授应邀来法学院讲学,讲座主题为《民刑交叉的司法实务问题》。讲座由法学院院长李炳烁主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万冰、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俊、江苏大学法学院谢仁海副教授等作为与谈人,京口区人民法院法官、法学院师生参加了讲座。

朱晓喆教授从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原则出发,结合我国司法解释和相关案件深入分析了先刑后民、先民后刑、民刑并行等问题。然后讲解了民刑交叉案件中的侵权问题,围绕我国司法案例分析了我国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刑事追缴、退赔和民事赔偿问题。最后,朱晓喆教授讲解了刑民交叉中的合同问题,主要分析了涉犯罪行为的合同效力问题、违反刑法(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问题、无权代表、无权代理、涉犯罪合同的效力问题。基于以上三方面问题分析后,朱晓喆教授给出了三个主要的结论:第一,“基于同一事实”的民刑交叉本质上是法律竞合;第二,树立民事权益优先保护思想;第三,司法机关衔接操作、协同处置,促进法秩序的统一。
讲座后,万冰、李俊、谢仁海就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
朱晓喆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曾获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第七届“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研究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聘教授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