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作翔教授应邀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作《发挥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学术讲座。讲座由魏小强副教授主持,校内外师生一百多人参加了活动。
刘作翔教授围绕社会规范的命题提出、概念内涵、典型案例、备案审查等内容,深入阐释建立分种类、多层级的社会规范备案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刘教授认为,除了法律及其组成的法律规范体系之外,我们国家还有党的规范体系、国家政策体系和社会规范体系。其中社会规范是指由社会自身产生的以及由各类社会组织制定的规范类型所形成的体系性组合或集合,包括习惯规范、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社会组织自制规范和各级政治权威机关制定的专门用于管理内部成员的自制规章。
刘教授结合案例,阐释将社会规范纳入备案和审查范围是必须的,一方面能够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能够防止社会规范偏离正轨而产生的负面作用,进而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刘教授对于能否将所有社会规范纳入备案和审查范围持乐观态度,他认为通过建立分种类、多层级的备案审查制度,采取内部审查和外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可以将不同的社会规范纳入不同的组织体系和层级体系,并根据需要进行事先审查、事中审查或事后审查。
随后,来自江苏科技大学的汪祥胜副教授以及我院的江雪松教授、宫宝芝副教授、雷婉璐讲师作为与谈人分别从不同角度做了评议,进一步丰富了讲座的内容,将如何建立分种类、多层级的社会规范备案审查制度问题的讨论引向了深入的。现场听讲的同学也进行了提问。
最后刘作翔教授一一回应了老师们的评议意见,并回答了现场同学的提问。整个讲座活动内容丰富,互动热烈,让在场师生收获了一场学术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