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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法学院与丹徒区法院举行合作签约仪式
 发布日期:2019-09-27 | 所属分类:学院新闻 | 阅读次数:

9月26日下午,江苏大学法学院与丹徒区人民法院举行合作签约仪式。江苏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同君,教授委员会主任张先昌,副书记、副院长卢洁,副院长方晓霞,丹徒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国生,以及双方单位代表近30人参加了签订仪式。会议由丹徒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东升主持。

仪式中,李东升副院长介绍了双方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刘同君院长和汤国生院长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并为江苏大学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刘同君院长指出,当今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培养要求已经从单纯的书本知识型法律人才转变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通过加强校地合作能够有效破除对法治人才培养的机制壁垒,充分借助双方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优势力量,不断提高双方能力水平、实现院校共进共赢。

汤国生院长对江苏大学法学院为此次合作提供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法院致力于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打造基层强院、促进法院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高等院校与基层司法单位实现法学教育、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优势互补的有益尝试。

下一步,江苏大学法学院与丹徒区法院将借助此次合作协议签约构建的常态化、机制化交流平台,着重围绕建立法学教育培养基地、法律志愿者服务基地、法官与法学专家双向交流互聘机制、互派人员讲学授课、建立科研合作机制等五个方面展开合作,努力推动院校共建共赢,实现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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