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根源于中华法治文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伟大实践。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凝聚了中华民族的法律精神和治理智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着思想养分。要系统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明德慎罚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汲取崇德尚廉、廉为政本、持廉守正等传统廉洁文化资源,根据时代精神加以创造性转化,实现创新性发展,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根植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要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共和国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中,在中国革命不同历史时期的相关法律文献、遗址和故事等红色法治资源中,生动记载和体现了党领导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进行法治建设走过的光辉历程、取得的伟大成就和积累的宝贵经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原创性理论贡献与实践伟力,既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
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在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起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必须坚持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从细微之处着手,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渗透在人们日常生活各个领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人们生活的基本遵循,增强社会大众的价值认同。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厚植人民群众法治信仰,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浸润滋养。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核心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运用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创新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创新机制,发挥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吸引力和感染力,用新型载体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涵养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法治文化传播格局。要主动适应文化传播介质的改变,推进“互联网+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新型网络信息技术,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的时效和实效;进一步丰富影视、文学等法治文化产品,推进法治文化长廊、主题公园等法治文化景观集群建设;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真正让人民群众接受文化熏陶、感受法治力量,在润物细无声中,助推全社会法治精神和法治素养持续提升。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法治教育机制。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机制,聚焦“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成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
(作者为江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教授,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和经验研究”〈项目号:22ZDA071〉阶段性成果)
文章来源:《新华日报》2023-04-25 第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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