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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法学教育创新与发展专题论坛在镇江召开
 发布日期:2023-05-16 | 所属分类:学院新闻 | 阅读次数: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这是第一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单独为一门学科作出专门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创新与发展,514日下午,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主办、江苏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协办、江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新时代法学教育创新与发展专题论坛在镇江举行。来自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贵州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法学专家学者展开研讨交流,共谋共划新时代法学教育创新与发展。论坛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和山东大学法学院郑智航教授主持。

围绕“学习研讨《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主题,大连海事大学科技处副处长、法学院王勇教授结合学校特色提出,法学研究的驱动力要综合考量学者的自由探索、特色学科的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需求,在“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基础上,倡导法学和其他学科的融合发展。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宁立标教授从区域高等法学资源均衡发展的角度提出,要在招生规模、师资力量、资金经费、学位授予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促进西部地区法学院的发展与建设。东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党委书记尹奎杰教授建议要建立全民法治素养标准,全面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同时,要建立法学教师专门的评价体系,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丰霏教授指出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落实到教学实践中,在服务地方、科研成果量化评估上不断加大创新举措。江苏大学法学院江雪松教授梳理了新时代背景下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的中国逻辑,指出纪检监察学科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学校在设立纪检监察学院之后的一些有益探索,今后要继续在服务地方发展、提炼学术成果方面有所作为。李拥军教授建议,大家要把准各自学科发展方向上的优势特色,以两办文件为指引,加强校际合作交流,切实提升法学理论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围绕“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法学教学体系探索”主题,淮阴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副院长郭兴利教授指出,要从聚焦新法学逻辑、规划新法学、释明新法学角度落实立德树人的人才培养模式的现实背景、建构路径、重大意义。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章安邦副教授指出,要加强法律硕士培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法律硕士的必修课程,提升法科生的教育水平和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池建华副教授介绍了涉农法治人才培养经验。青岛市社科院姜福东研究员指出地方社科院系统注重学术科研建设,在根本可以反哺法治人才的培养。江苏警官学院张洪波教授指出,公安人才培养与监察学类似,具有政治性极强的特点,要切实加强实践化、应用化教学,加强与实务部门交流,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郑智航教授认为新时代法律人才培养应当满足三层维度的思想转变:一是从职业教育到综合教育的转变,需要关注法治人才如何治国理政、担当时代使命;二是从移植发展到自主发展的转变,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三是从知识导向到问题导向的转变,培养具有思辨能力的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

最后,论坛与会人员自由发言,纷纷表示论坛关注新时代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体部署,很有意义。论坛发言代表从东到西、由南向北、从传统迈向创新,不仅关注法学教育,更关注法治人才培养,为新时代法学教育路径和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探索新思路和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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