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法学院文件
法字〔2017〕2号
关于成立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相关组织机构的通知
全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江苏省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及《江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为做好201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相关工作组织机构,具体如下:
一、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同君
成员:朱利平张先昌陆雨林于晓琪李炳烁宫宝芝
二、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
组长:张先昌
组员:李炳烁、宫宝芝、方晓霞、何铭、周爱春
三、法律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长:陆雨林
成员:何铭 耿华昌 任梅
四、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排名不分先后,带*者为组长)
第一组:刘同君* 胡良荣 宫宝芝 牛玉兵 周爱春
第二组:张先昌* 周国强 李炳烁 王春林 陈士林
第三组:于晓琪* 夏 民 杜乐其 唐华彭 刘春花
第四组:石宏伟* 方晓霞 谈建俊 朱发义 邹焕聪
江苏大学法学院
2017年3月16 日
江苏大学法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