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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权教授应邀来我院作学术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4 | 所属分类:学院新闻 | 阅读次数:

111日,我院邀请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国权老师作功能性分权理论视野下的权力制约监督逻辑”专题讲座。校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学院院长高庆国,纪检监察学院执行院长、法学院院长李炳烁,校纪委机关、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相关领导、老师及150余名研究生参加了本次线上讲座。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法学院副院长于晓琪教授主持讲座。

陈国权教授从讨论制约与监督这两种不同的控权制度出发,以中美两国为例,指出公有制或私有制的经济基础差异对于政府形态的影响,引发了与会师生对功能性分权理论的思考。

随后,陈国权教授重点讲解了功能性分权理论的分析框架。他指出,任何政治组织都由决策权体系、执行权体系和监督权体系构成,三个权力体系不同的结构形态形成了不同的政治组织形态。功能性分权理论是以中国广义政府为研究对象,以权力为分析单元,以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分为分析框架,阐释决策权体系、执行权体系、监督权体系以及它们三者之间关系的理论,功能性分权理论在本质上一种国家理论。

陈教授引导师生厘清“国家”的概念,细致阐述了“广义政府”的系统性风险与功能性分权的风控逻辑。他强调,要对“广义政府”的权力体系保持警惕,权力过度集中容易造成对民主的破坏,易于滋生腐败,而权力的纵向授予容易导致官员脱离人民群众,政民矛盾突出。

接下来,陈国权教授进一步阐述了地方政府的三重治理逻辑,探讨了在中国公有制经济基础下如何塑造政府职能等问题,分享了新三权论理论研究,分析了这一理论对于构建中国特色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

在与谈环节,陈国权教授就与会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度回应。讲座最后,高庆国书记对讲座进行了总结,认为陈国权教授提出的功能性分权与当前高校和地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政治核心作用”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对基层、党建以及高校工作都有很大启发。针对廉洁文化建设,他表示应通过制度方式建设制约、制衡监督工作机制,同时严格规范相应流程,通过权力制衡,更好地发挥监督功能,最后对陈国权教授的精彩分享也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讲座是海然基金学术讲座纪检监察系列第二讲。学院将继续利用海然基金学术讲座等平台,持续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讲学,不断加强学术交流,推动纪检监察学院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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