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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发布日期:2020-02-14 |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 阅读次数:

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2020年2月12日)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校院党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我院学生疫情预防和管理,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及《江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等文件精神,依据我院学生工作实际,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和使命,扎实推进“三全育人”各项工作,特制定江苏大学法学院学生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学院研究决定,所有学生2月29日前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待学校另行通知)。重点疫区的学生依据要求(另行通知)延迟返校。擅自提前返校的学生将依据防控肺炎疫情规定和校纪校规给予纪律处分。

近期主要工作:

一、开学前

1)畅通信息渠道,严格落实学生信息“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建立“学工领导—辅导员—学生干部(党员)—学生”联络工作机制。摸排清楚每个学生的情况(研究生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及时传达上级和学校防控精神和要求,逐一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及时做好每天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摸排过程中,遇到重点情况,可以要求学生发定位,来验证学生的具体位置

2)通过网站、微博、微信、QQ等网络新媒体加强对疫情知识的宣传,关注学生舆情,加强正面引导,让每一位学生科学理性认识疫情,既要高度重视,又要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教育引导学生做好自我防护,理性科学对待新型冠状肺炎疫情。

3)教育引导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学生,自离开重点疫区后,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切实掌握假期在外实习、兼职、租房等学生情况,帮助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提醒学生一定做好安全防护,呵护学生平安健康。

4)所有学生均应尽量居家,不走亲访友,不聚会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

5)要求所有学生通过健康状况日报表进行健康监测。如出现可疑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须主动报告给学院,并及时就医。

6)假期结束后,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如有可疑症状,应报告学院,及时就医,待疾病痊愈后再返校。  

7)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工作。要在开学前一周详实掌握每位学生返校时间、乘车方式、车次信息、身体状况等。

8)切实关注特殊学生群体。辅导员、学业导师、研究生导师要关心“三困”学生,对重点疫区的学生给予更多关心和帮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重点疫区的学生,逐个梳理、联系、帮助解决经济困难;普通学生受疫情影响的,申请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目前,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已经发放到位。

9)通过网上咨询开展在线心理辅导,重点关注心理危机学生。注意两类学生群体:第一是原先有精神病基础的学生,可能会受疫情影响出现症状复发、停药、不敢复诊等情况;第二是在重点疫区的学生,受到多方压力,心理易失衡。需要紧急关注的学生,请各年级辅导员主动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并及时将信息汇总到学院。并做好后续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对接远程援助。

10)关心2020届考研学生,指导学生考研面试,着力提升学生考研成功率。

11)辅导员积极掌握本年级走读学生情况。根据疫情形势和学校最新要求,以及学生住宿资源,做好走读生的工作预案。

12)2月24日,要求老师全面开启线上多种形式上课,关注每位学生能否实现线上学习,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通知每位学生开学延迟,但上课不延迟,在家做好学习。辅导员、学业导师和导师配合任课教师开展好网上上课工作。学业导师、研究生导师要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学业规划的指导和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13)各年级辅导员、学业导师和研究生导师第一时间通过微信、QQ、视频会议等各种新媒体方式,了解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准确掌握每一名学生特别是疫区学生的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做好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规则教育和爱与感恩的教育,切实做到三全育人。

14)做好实践育人工作。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响应团省委“向最美逆行者致敬”的号召,结合专业特色为一线医护人员家庭开展服务工作;鼓励发动学生积极参与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校社联抗疫优秀作品征集活动;关爱正在家乡所在地参与防疫工作的志愿者,要求他们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积极为防疫工作做好志愿服务,确保安全有序;及时将疫情防控期间学院所做工作、典型事迹形成宣传学习引导材料。

二、开学后

1.发挥好建立院级防控疫情学生工作小组的作用,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作用,建立完善“学院—年级—班级—宿舍”防控体系,开展知识宣传、通知通报、信息收集、信息报送、管理服务等工作。    

2.建立学生在校情况、学生外出情况等报告机制。做好学生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及时查明缺勤、早退原因。

3.不举行大型学生集体活动。充分发挥学院团委作用,指导团支部、团员青年、学生干部围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创新团日活动形式,以线上为主,开展线上线下合的团日活动,并对优秀的主题团日活动形式进行线上宣传推广。

4.开学后,对于从重点疫情防控地区返校的学生,一律实行两周的隔离观察,一旦发现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采取隔离观察措施。严外来人员探访,无特殊情况任何学生不得接受外来人员探访。

5. 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疏导工作。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6. 教育引导学生保持寝室卫生清洁,要求学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聚餐、宿舍楼内不串门,加强锻炼、按时作息。

7.做好应对疫情困难学生应急资助工作。

8.做好科研立项工作。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江大师生身体健康,有关科研立项咨询、结题等业务请线上联系江苏大学科研立项服务号:1926214120,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7:00.

9、扎实推进学院就业工作

切实发挥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的力量推进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对尚未就业毕业生的帮扶100%包干到人。力争96%以上的就业率。

1)实施毕业生就业状况周报制度。对2020届毕业生全面摸底、逐个梳理,根据已签约、已明确就业单位、已达成就业意向、未就业但无就业困难、未就业且有就业困难等情况,每周五完成学院统计,上报就业指导中心。

2)强化毕业生就业材料适时上报制度。对就业状况中摸底为“就业”的毕业生,敦促其及时登录智慧就业平台上报签约信息,学院及时审核,确保无误。

3)全面推进就业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工作。研究生就业工作研究生导师为第一责任人,要求研究生导师帮助其所指导的毕业生顺利毕业就业。学业导师、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等与困难学生结对,制定目标责任,3月底前形成结对帮扶师生信息。

4)针对性做好未就业学生心理调适工作。与每一个为就业毕业生至少每月进行1次一对一的谈心谈话,对学生的诉求、规划、困难等形成详细记录。帮助毕业生明晰就业形势,科学进行就业定位。

5)招聘信息在线精准、重点推送。督促每一位毕业生即时关注“江大智慧就业”微信公众号,将求职渠道从线下为主转换为线上为主。

6)全面动员搜集优质就业信息。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力量,挖掘各类优质企业渠道资源,及时推荐给未就业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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